在銷售和行銷領域,有一個廣為流傳的「客戶線索生成 36-12-3 原則 (Lead Generation 36-12-3)」,它強調了在銷售過程中,時間和跟進的頻率對於成功轉化客戶線索的重要性。這個原則旨在提供一個實用的框架,指導銷售和行銷人員如何更有效地與潛在客戶互動,最大化成交機會。
「36-12-3」原則的核心理念是:一個合格的銷售線索,在最初的 36 小時內,銷售代表應該進行至少 12 次跟進,並嘗試透過至少 3 種不同的溝通管道與潛在客戶建立聯繫。這三個數字共同構成了一個積極、多點觸達 線上商店 的跟進策略,以確保潛在客戶在被高度關注的同時,也能透過他們偏好的方式接收到訊息。
這項原則背後的邏輯基於對銷售心理學和客戶行為的深刻洞察。研究表明,潛在客戶的購買意向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迅速降低。因此,36 小時的時效性強調了即時跟進的重要性。而12 次的跟進頻率則旨在確保您不會被潛在客戶遺忘,同時也給予他們足夠的思考空間。最後,3 種不同的溝通管道(如電話、電子郵件、LinkedIn 訊息、簡訊)則能提高觸達率,滿足不同潛在客戶的溝通偏好。
當然,36-12-3 原則是一個指導性框架,具體執行時需根據行業特性、產品複雜度和客戶層次進行調整。然而,其強調的即時性、堅持性與多元化的跟進理念,對於提升客戶線索的轉化率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企業若能將此原則融入其客戶線索生成和銷售流程中,將能顯著提升獲客效率和銷售業績。
客戶線索生成 36-12-3 原則:高效銷售轉化秘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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