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个新问题,在功绩和合法性的法理学中已经多次讨论过这个问题,也涉及对在国外建立的地位是否违反公共秩序的评估,意大利要求对其进行转录,排除这种联系的存在 - 无论如何也不考虑这种联系的相关性。最高法院对此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我公民,已发送。 n. 19599/16,其中规定“公共秩序的概念不能被用来作为对因未成年人出生者选择通过意大利不允许的辅助生殖方式而对其进行歧视的理由[…]否则将违反平等原则,平等原则被理解为所有公民享有平等的社会尊严,并被理解为禁止基于个人和社会条件的立法差别”(第 8.3 段)。还应该记住,正是对儿童利益的考虑才促使宪法法院做出了第 147 号裁决。 162/14——解释条款。第 8 和 9 号法律第 1 款40/2004,认为它们也和平适用于在国外实施的 PMA 技术(即使意大利法律不允许),并且确实承认在这个特殊的应用领域中提到了规定比例的原始基础。此外,欧洲人权法院在两 乌克兰电报号码数据 起“双胞胎”判决中也确认了这些原则,即 Mennesson 诉法国案(2014 年 6 月 26 日,裁判号 65192/11)和Labassee 诉法国案(2014 年 6 月 26 日,裁判号 65941/1),这两起判决恰恰涉及在法国法律禁止代孕后拒绝转录国外出具的出生证明的案件。法院指出,法国不承认亲子关系的后果在国外有效形成的家庭关系不仅涉及父母,他们选择在国外采取法国法律不允许的PMA做法,而且尤其涉及未成年人,他们的私生活权——“这意味着份得到认可,包括在亲子关系地位方面”——因此受到侵犯(第99段)。
因此,在进行权衡时,必须综合考虑整个案件以及法理学中关于这一点的最新发展:另一方面,这也符合法院判决的根本精神,即排除任何一种利益自动优先于另一种利益,希望法官进行仔细的比较评估(参见法律,第 4.3 段)。
最后,必须对代孕行为的评估进行一些非常简短的考虑,这些考虑包含在法律第 4.2 段的一段中,其中法院指出 - 关于支持真实性的公共相关性与禁止诉诸代孕(在意大利)之间的关系 - 代孕“以无法容忍的方式冒犯了妇女的尊严并严重破坏了人际关系”。
:1999)。英语:评估此类声明的优点 - 严厉,并且可能不太关注代孕也可能引起的各种经历和关系,超出了目前和应受谴责的剥削妇女生育能力的假设(正如现在引人注目的文献和心理学领域的重要研究所强调的那样:分别参见 S. Marchi,Mio tuo suo loro,Fandango 2017;S. Golombok,Famiglie moderne,EDRA 2016,N. Carone ,In origine è il dono,il Saggiatore,2016) - 需要更深入的检查,此处排除,例如,从比较的角度,涉及代孕监管模式的多样性,以及对所涉及主体的自由和尊严的不同程度的保护,首先是女性和未出生的孩子(关于这一点,请参阅由K. Trimmings 和 P. Beaumont,《国际代孕安排:国际层面的法律监管》,Hart 2013)。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在方法上,法院正在介入诸如代孕之类的微妙、公开和冲突的辩论。他用非常明确的声明来表达这一点,这些声明超越了对事实的不利影响根据《刑法》第 14 条禁止诉诸 GPA 的规定,可以推知这一点。 12,法律第 6 款40/2004 在评估未成年人维持身份的利益时,似乎没有充分考虑到——在一个非常注重承认事实家庭关系的裁决框架内——不仅是多种模式和经验,而且是学说中出现的不同而复杂的立场,这些立场涉及这种做法对妇女尊严以及怀孕、分娩和选择成为父母的基本关系的不同程度的影响(这既包括那些支持这种做法的人,如果尊重相关方的话 - 例如加图索- 也包括那些反对的人 - 例如尼古拉,第 50 页及以下,他似乎认为女性之间的共同母亲形式是可以接受的,即使在坚决谴责代孕的框架内 - 以及那些采取中间、深思熟虑的立场的人,他们对不同经验的重要性持开放态度,例如佩齐尼和带有不同口音的鲁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