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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是一本开放获取的短篇书籍

Posted: Sat Mar 01, 2025 8:35 am
by roselin125#$&*
情报共享对现代联军战争不可或缺,在和平时期的反恐行动等许多其他背景下亦是如此。然而,此类做法引发了许多复杂且未被充分探讨的国际法和国内法问题。在这方面,我最近完成了一个关于多国军事行动中情报共享的国际法律方面的项目(该项目幸运地得到了英国学术院中期职业奖学金的资助),结果在《国际法研究》上发表了一篇长达 60,000 字的长文——《多国军事行动中的情报共享和国际法下的共谋》 (2021) 97国际法研究1269)。我非常感谢ILS编辑们愿意发表这么长的文章,这篇文章是出于必要而写的,而不是冗长(或者我希望如此)。作为该项目的一部分,我与来自多个国家的政府、情报机构和军队以及非政府组织的法律顾问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我非常感谢他们的意见。
在EJIL: Talk!上的这四篇系列文章中(第一篇在《战争条款》上交叉发布),我旨 巴林 Whatsapp 数据​ 在更清楚地阐述我在ILS文章中提出的论点。我将只讨论国际法问题;国内法(和政策)问题在实践中同样重要。

情报共享(或接收共享情报)违反国际法的基本方式有两种。首先,它本身就是非法的,因为国际法规则可能明确禁止与合作伙伴共享情报,不管合作伙伴打算如何使用这些情报。例如,两个国家同意相互共享情报的条约可能禁止进一步向第三方披露该情报。如果国家 A 与其条约伙伴 B 共享情报,然后 B 进一步与不属于同一安排的 C 共享情报,则无论 C 随后如何处理该情报,B 都可能违反其对 A 的保密法律义务。

其次,共享或接收情报可能不合法,不是因为它们本身被禁止,而是因为它们与合作伙伴的非法行为有关而被禁止。在这种情况下,情报共享是合作伙伴不法行为的一种共谋形式,共享情报助长了这种行为——例如,A 国与 B 国共享情报,B 国随后利用该情报非法入侵 C 国,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第 2(4) 条禁止使用武力的规定。